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霍尔顿在青春期所经历的困顿与迷失。霍尔顿出生在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厌烦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他三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霍尔顿又因为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在与室友发生争执后,他回到了纽约城,并开始了两昼夜的游荡生活。在这期间他看到了太多的人世间的乌烟瘴气,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让他想要逃离,他渴望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里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它捉住......”

最初读这本书,只是带着窥探的心理,只是想看看,一本被禁多年的书如何能洗脱“坏书”的“罪名”,成为美国文学史上的“经典当代小说”并被列为美国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的必读课外读物。其实当读到小部分就大致能跟上主人公的心路去思考。读罢,我想起评论家对这本书的评价:它几乎大大影响了美国的几代青年。也同时诧异,那些因为其略显粗鄙的语言而将其列入禁书之列的批评家是否真的读懂了霍尔顿,读懂了他的守望?

从霍尔顿的身上多少可以看到一抹属于自己的影样,尽管他是一个差到甚至堕落的学生,我也不觉得和他距离遥远,因为他和大多数人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霍尔顿是一个个性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但他确实纯洁善良,他追求美好生活和纯洁理想,他对热衷于声色犬马的室友反感至极,对校长的虚伪势利也极其厌恶,看到墙上的污言秽语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也乐于慷慨解囊,对妹妹菲芯更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它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护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锐、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看不惯社会中的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厌恶现实社会是因为他是一个有道德洁癖的人。

小说中的霍尔顿是一个悲剧人物,他没有博得众人的同情,相反,更多的时候是他在同情别人。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感到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一切看不惯的,但又由衷地为其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的沉闷生活,为旅馆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为萍水相逢的妓女买衣服时别人对她职业的猜想,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的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 

“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个大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任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它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一个纯洁的美好的理想,我仿佛都能闻到大麦成熟的气息,还有听到霍尔顿在一旁大声的喊叫。似水年华,悠悠如此。

当我读这本书时,确实感到了一种久违了的麦田的清新感。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是一种姿态,又饱含着一种期待。90后又将何去何从?还是一片麦田,只不过位置已经跨越了太平洋。这里,谁又在守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