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一本叫《了不起的捣蛋鬼》的书。读完后我有许多感想。

学校门口的塑像上年久失修的青铜球坠落下来,把体育馆砸得乱七八糟,这都是淘气的多诺万千干的好事,他等着挨批评吧却没想到被糊涂的校长阴差阳错送进了天才学院。他不想让学校发现自 己有“罪”在身,还要处处伪装自己不让天才学院的师生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大草包。然而,当机器人大赛来临是,所有人都发现了多诺万身上有一种让人意想不到的特质,正因为他有这种特质,使成绩奇差的他,竟成了天才学生们的偶像!因为他带领机器人小组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我最喜欢主人公多诺万,因为他不仅想象丰富,而且还讨人喜欢。记得多诺万来到天才学院的第二天,他仔细地端详着这个有数不清零件组装成的机器人,提出了要机器取名字的问题。同学们都很惊讶,这是他们第一次给机器人取名字,于是机器人都有了他们自己的名字,分别叫铁皮人、海绵宝宝、金属乐队等等。不仅如此,他还帮助机器人小队搜图片,玩操作杆呢!他不仅为机器人小队做出巨大贡献,还让冷漠的挪亚?尤基利斯变得热情、平易近人。这使他在班上受到热情地对待。所以,我也喜欢他。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找到你的兴趣和爱好,你也有可能成为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