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头望着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飞快,振翅强键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历险记》的结尾,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该和书中的一切事物“告别”了。但是,乐于助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
雕高尔果,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经常欺负动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经历了许多危险。他养成了乐于助人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了一个乐于助人关心动物的好孩子。
象尼尔斯以前一样,我曾经欺负过动物,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弄得半死不活,然后把它们一脚踩死……
哎!我太不应该这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什么样子啊!那将是一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
人对动物是关爱,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杀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更加幸福!
【第2篇】
我在暑假期间看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名叫《骑鹅历险记》是瑞典优秀女作家写的一本书,她叫塞尔玛·拉格洛芙。这本书是她唯一为儿童写的一本长篇童话。
书上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精灵的尼尔斯,一个是莫顿,是一只会飞的鹅,莫顿带着尼尔斯跟着大雁飞。没想到家鹅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伯兰。 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变成拇指大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一只小鹅愿意变小,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帮助别人的好孩子。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要做这样的孩子。在这次长途旅行中,尼尔斯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他增长了许多新知识,结识了许多好朋友,听了许多传奇故事,同时也经历了许多许多的困难与危险,并从各种动物那到了不少的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以前的缺点,还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由于尼尔斯边善良了,当他重返家园是,不仅变回了人,而且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于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尼尔斯虽然身处逆境,但最终能克服恐惧的心理,并在一次次的“磨练”中变得勇敢起来。最后尼尔斯之所以能从一个淘气,贪玩,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孩子是因为他懂得了给予别人是快乐的!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我要做一个像尼尔斯一样的小孩。
【第3篇】
2011年马上就要过去,在这一年中我一直在反复琢磨《骑鹅历险记》这本书。它虽然是一本童话,但这四十万余字的童话,让我受益匪浅。讲到书单的事时,我不禁想起了它,我拿出来晒晒,让大家共同享受这童话盛宴。
《骑鹅历险记》讲的是十四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小精灵施了法术,变成拇指般的大小,但是他勇敢的骑着自己家里的白鹅和大雁的队伍一起周游列国。
整个故事中,有欢喜,有悲伤,有憎恨,有怜爱。但字里行间都显示出了对大自然的尊敬,爱护和崇拜。书中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钢铁厂奇景”了。
原来,住在钢铁厂的附近中的熊的生活环境被钢铁厂破坏了,公熊把尼尔斯抓到钢铁厂,让他烧了钢铁厂,读到这里时,我若有所思,在现实生活中,钢铁厂是存在的,而小人是不存在的,当钢铁厂破坏了森林的环境,熊到哪里去找小人,只能被迫搬家,但,随着森林面积的不断减少,他们的命运只有死,凭什么,人类凭什么人类可以无休止的开发森林?凭什么可以无视森林中小动物的生命?我想人类是理亏的。
今年11月我的书单,肯定少不了《骑鹅历险记》了,这本大自然的史书,会被我珍藏着,只要我打开它,我就会想起人类的罪行,我希望从现在开始,从每一滴开始,大家都过上低碳生活,不要再浪费大自然为我们提供的财产了,这也算是对大自然的一种回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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