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读《乡土中国》有感
薄薄的一本蕴含着厚重的知识,这是我对《乡土中国》的第一印象,再到后来在重刊序言中读到费先生的:“我不能不为当时那股闯劲所触动。而今老矣,回头看,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也觉得可爱,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奉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于是又被先生对工作研究的态度与对后代年轻人的期盼所感动。
费孝通先生在这本社会学著作中将社会学原理引入中国农学文化研究,所展示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农村风貌,讲到了社会变迁,道德观念,家族制度,文化传递等多方面的内容。我想《乡土中国》所带给我的是认识一个现实的中国、一个可以真正去把握的中国以及满足我对中国乡村的一份向往。
在全书之中所最触动我的是《乡土本色》一章,在这一章中我所认识到的问题是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在我的判断中,中国的乡土社会应当是依附于土地、定居于土地之上、以聚村而居的居住形式所反映的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这样的社会很显然是同我所居住的城镇社会不一样的,于是对于我来说,这样的一个乡土社会是一处心灵的寄托与远离城市喧闹的一份安宁。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依附于土地的社会,于是泥土有了可贵的价值,耕作种地成了中国人运用土地价值的体现。费孝通先生举了这样的一个例子: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种地自古以来对于中国人来说,似乎就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种地两字似乎深深地刻在中国人的基因之中。在古代,“两条正路,曰耕曰读”种地有着同读书同等的地位,“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在这一刻土地已经成为中国人们的精神情结,纵然有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与“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辛劳,但与土地相伴,所收获的总是一种“复得返自然”的恬淡安宁。在今天中国人和土地与泥土相伴已不仅仅是先生所说的西伯利亚了,中国人在比西伯利亚更寒冷恶劣的南极种菜,甚至在比西伯利亚更高远广袤的宇宙中种菜。回忆起小时,似乎最大的乐趣便是从土里拽出一株菜苗,又将它换个地方重新埋下,或许这就是我们民族对土地的信任,而土地也不曾辜负我们。先生说:“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来源于对土地所长出的辉煌,但土地也会有限制渴望直入蓝天的心,只有让根更深入地扎入土壤努力地吸取营养,才能长得更高。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定居于土地之上的社会。世代的人们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之上,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成为一种常态,但伴随着时代与社会的发展,更多的年轻人会在这个激流勇进的时代中走出这一片乡土社会,去追寻更高的目标。走出乡土社会奔赴世界的过程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飘摇四地,会逢陌生的风土社会,但同样也终将在回望乡土社会的那一刻,确认自己“远游人”的身份。然而远有他乡终须回归乡土社会,我想这也是那些远离故乡故国的人们在暮暮老矣之时对落叶归根的一份盼望,正因为根是定居在乡土社会上,精神也是定居的,于是纵然走过漫漫远路依旧不改对乡土社会的那一份眷恋,而这份眷恋也是我们所向往的。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聚村而居的社会。人们之间的相互沟通合作成了聚村而居社会的最大特点,与乡土社会不同,在城市中所聚的不是村落而是高楼。高楼之间不闻清风鸟语,不见明月彩云,甚至连人情冷暖也足够冷淡,与邻相伴一年下去也说不上几句话,到家之后关上门邻里关系似乎被关在了门后,而在乡土社会所相信的是远亲不如近邻,不难看见邻里相互串门,走到哪里都能遇见熟人打上两句招呼。在我看来,城市生活是少数人寂静的生活,而乡土社会却是多数人的联系,包含了更多的人情味与热闹,也许熟悉了城市中的一份寂静,也将向往乡土社会中的一份份热闹。
费孝通先生说:“‘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但我想,乡会一直都是我们的精神寄托与对未来生活的一份向往,终有一日在对乡的这份向往之中,我们的民族还将会结出更辉煌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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