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善?孰恶?——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不惧黄昏近,但愁白日长。翩翩书记俊,今夕喜同床。金环束指间,灿烂自生光,唯恐娇妻骂,莫将弃道旁。”一首意韵悠长的叙事诗,为《威尼斯商人》高潮迭起的第四幕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这是一出传统意义上的喜剧——故事的结尾,做恶事的人得到了教训和惩罚,做好事的人收获了友谊和爱情,真是一个令人可喜可贺的完美的大团圆结局啊!
然而,真的如此吗?
这个故事发生在十六世纪的威尼斯城。商人安东尼奥的好友巴萨尼奥因要向一位富有的美丽女郎鲍西娅求婚,向他告贷三千块金币。然而安东尼奥身边暂无余钱,只能向犹太富翁夏洛克以他尚未回港的商船作为抵押借贷。而夏洛克因为仇恨安东尼奥,便趁此机会设下圈套,要求他身上的一磅肉代替商船签订契约。
故事的结局大家都耳熟能详。聪明的鲍西娅扮成律师,在法庭上答应夏洛克可以剥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一磅肉,但是不能够取下安东尼奥身上的任何一滴血,否则就用他的性命及财产来补赎。因此,安东尼奥获救,并且以谋害威尼斯市民的罪名,没收了夏洛克二分之一的财产。
在这出经典戏剧中,夏洛克似乎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反派,不仅在平日里大放高利贷;甚至还利用不公平的契约试图谋害安东尼奥;在女儿与罗兰佐私奔后,心疼的是他的财宝,而不是她的女儿。这确实非常可耻,又非常可笑。
是的,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恶人。但是,他并非一个天生的十恶不赦的恶人,而是一个时代,一种形势下所逼迫出来的恶人。
仔细一剖析,这部戏剧到处充斥着反犹的情绪,似乎说着“犹太人就不应该存在”,犹如西方教会对于犹太人千年来的愤怒。
作为一名犹太商人,夏洛克做着合法的生意,放着合法的高利贷。可是,他被人看不起,甚至被宽厚待人的安东尼奥所羞辱,这令他十分恼火——大家都是商人,都做着一样的生意,都拥有自己的尊严,然而,仅仅是因为他是个犹太人,就应该被嘲笑,被侮辱吗?
所以,他不择手段地敛财,因为他知道,在基督教的世界里,他,一个犹太人,只有用金钱才能够保护自己。
而他想索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一磅肉,也不过是因为报复罢了。尽管他知道一磅肉并没有什么价值,远远比不上安东尼奥的那艘商船,杀不死安东尼奥,同样会给自己背上恶名。可是,对他而言,这是一种报复,一种不屈的宣言:“哪怕是用来钓鱼也好啊!”
这不仅仅是夏洛克对安东尼奥的仇恨,而是犹太人对整个基督世界的仇恨吧!
让我们再来看看,那些自诩正义的人又干了什么呢?
巴萨尼奥在诅咒,公爵在阻挠,安东尼奥在听天由命,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表现了对于夏洛克的不屑与憎恶。为什么呢?因为好友即将被害的愤怒?还是因为《圣经》所记载的犹大出卖了基督?不仅仅因为这样吧?或许是因为更实际的原因——金钱。
犹太人天生的智慧,使他们在经商方面占据了巨大的优势,无论在威尼斯,还是在其他的任何地方,只要有市场,你就能看到金币装满口袋的犹太人。由于他们天性守财,这使得他们被当年追求骑士风度的欧洲所不容。
那么,最后的判决又是否公平合理呢?
在鲍西亚巧妙的帮助下,安东尼奥获得了释放,而夏洛克却以“企图用直接或间接手段谋害公民”的罪名被没收了所有的财产,一半财产充公,一半财产赠与安东尼奥(后者将其转赠罗兰佐),并且生死握在公爵手中(虽然公爵宽恕了他),同时,他被要求改信基督教。
在这个罪名前,有一个前提条件“异邦人”——呵!好一个排生欺外的异邦人!
这个刑罚未免颇重了些。谋杀未遂,就要没收他的全部财产,甚至还要取走他的性命!呵!好一个威尼斯城,好一个自由邦!这不禁让我想起高野和明在他的作品《消失的第13级台阶》所说的:“人站在正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不存在普遍的标准。”
要求他改信基督教,这未免太过分了!没收了他的所有财产,夺取了他养家糊口的所有资本,威胁他的生命,还要将他唯一剩下的信仰夺走!这算什么?杀人还要诛心?这就是基督教所谓的“仁慈”吗?
是的,“仁慈”的他们没有要他的命,但是他们让他生不如死——从一个富翁,变成了一个漂泊零丁客,天涯沦落人。
正如某位哲人所说的:“在土匪的法律里,土匪永远都是对的。”
呵!好一出“喜剧”!
我却从这一袭华美的袍子上,看到爬满了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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