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会课上,我们观看了一部关于安全教育的片子,里面向我们介绍了不少因不遵守法规而发生惨祸的人,其中包括了一些孩子。这些孩子有的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有的即使没死,也造成了身体某部分的残疾,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

  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不幸在一次车祸中造成下半身无法行动,连最简单的走路也很难。从她父母口中得知,小女孩原本有一个美好的梦想,长大后成为一名舞蹈演员,但经过这次惨祸,小女孩永远地告别了自己的梦想。而“罪魁祸首”竟是小女孩自己,因为车祸的主要原因是她没有遵守交通规则。

  当看到这些孩子的父母满脸的悲痛时,我不禁想起了发生在我小时候的一件事。记得那是一个夏天,当时天气炎热,因为我的家在船上,可我不想呆在船上,那里面太热了。我不会游泳,就坐在河边石头上,把脚放进水中降温。妈妈对我说:“这太危险了,快起来!”而我却为了自己的一时舒服,硬是不肯起来。过了一会儿,我想站起来,但是手一滑,“扑通”一声,我掉进了河里。我吓得拼命挣扎,口中大喊“救命”,但我一张开嘴,水就进入我口中。

  当时我的心怦怦直跳,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活着!这时,一根棒插入水中,我不顾一切,一把抓住那根棒,接着便没有知觉了。当我醒来时,只见妈妈和奶奶的眼睛通红,都在抹眼泪,我也大哭起来。

  这个教训实在太大了,我差点为自己的疏忽而失去了生命!我希望大家都能认识到生命安全的重要,千万别像我那样麻痹大意,否则可能会失去宝贵的生命。大家一定要记住:生命安全高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