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讲了蟋蟀柴斯特意外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后,最终又回到了自己的故乡。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做人要有美好的品质:善良、有担当、要学会感恩等等。

特别是柴斯特在时代广场的音乐事业处于高峰期时,他还是选择了放弃一切,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导弹之父”——钱学森。

钱学森在美国有了很大的成就,包括财物、地位。有位美国军人还说钱学森一个人可以抵上十支军队。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钱学森为了强大自己的国家,不顾当时美国政府的阻挠,毅然放弃一切,选择回国。

从古到今,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汉朝的苏武出使匈奴国时,单于让他为自己做事。可是苏武十分热爱自己的国家,不答应。单于就让他到西伯利亚去放羊。苏轼在西伯利亚度过了艰难的30多年,在70多岁的高龄才回到自己的故乡。

不管在何方,人们都是热爱家乡的,落叶总要归根。就像巴金的一句名言:“我热爱自己的祖国,热爱自己的人民,离开了她,离开了他们,我就无法生存,更无法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