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友就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是否应安全保密,不被作为数据于市场交流互通展开了深刻讨论。其间,有对好处的争辩,也有对隐私泄露的担忧。而我认为,大数据时代,信息互通是趋势,便利与绝对安全智能二选一,个人信息转送只要有相关的技术保障和法律规范,只用于指定用途,就不应该组织信息互通的发展。
实际点来看,信息互通为你我停工实实在在的便利。网购后的商品购买历史、浏览过的网站历史、搜索历史、朋友圈历史便会被整理为个人数据库,从中商家通过你的数据分析出你的爱好、知识能力、社交情况、生活习惯、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将更适合你的服务推送给你,实现双赢。一方面商家有更多几率获得消费,一方面你讲省去很多找合适服务的麻烦。信息互通使你拥有了一个“更懂你”的智能助手。
长远来看,个人信息给国家安全机构掌握是很好的安全保障措施。国家会根据罗网式的筛查,排查出嫌疑人、疑为恐怖分子的人员。通过IP上网地址定位,有关机构立刻做出行动,这对你我的安全保证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其中需要注意的就是所有人个人信息的拥有者,是否一定用于商业目的或是安全保障。因此对信息进行第三方加密防止盗取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在美剧《疑犯追踪》中,芬奇为保证国土安全开发了一项覆盖全纽约网络、地面监控的人工智能系统,他冒着侵犯个人隐私的法律危险,将其献给中情局,用于筛查潜在的恐怖分子。在此,我认为个人隐私的法律规定应因此而得到修改与完善,信息用于安全保障合乎法律,不能记为侵犯隐私,而非法盗取个人信息实行犯罪活动将依法受严厉惩处。
综上两方面可知,没有绝对安全之说,现代隐士生活在很多人看来已是不可能。信息互通发展前途巨大,而信息互通并不是成为“透明人”,而是在法律的前提下,为管理者和信息拥有者提供更多便利的一种方式。
大数据时代有它应有的模式,要适应之,规范之,让之真正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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