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师给我们看了一则报道:4月30日上午8点左右,在淮安市银川路和健康东路交叉口,有一位女子在闯红灯时被交警拦下。这位女子不但不服从交警管理,还胡踢乱咬,竟然把一名交警咬伤了,最后被交警强行拘留了。

新闻发布后,引起了网友们的围观议论。有的说这位女子做得不对,不应该闯红灯;有的说交警做的不对,处罚过严;还有的说交警做得好,能文明执法……

看完新闻后,我们班同学一下子议论开了,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

“红灯等几分钟就可以走了,闯红灯为了这点时间就丢了性命,不值得,而且还会危害到他人。”杜彦德第一个“开炮”。

熊添添紧接着发言:“我认为交警不对,交警以前没管好,人们养成了闯红灯的恶习!人们才闯红灯,根源在交警。”

熊添添的话让我忍无可忍,不等老师允许,我腾地站了起来,大声嚷道:“这叫什么歪理,你这叫脚不正怪鞋子歪呀!如果我们都不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还须要交警管吗?”

 “这位女子知错不改,交警都告诉她不能闯红灯了,她还不听,这下好,被拘留了吧,活该呀!”程子豪站起来,慢条斯理地说到。

朱世豪带着崇敬之情说:“这位交警做得好!那个女子咬他,踢他,他都不还手。”

接着,好多同学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最后,在老师的引导下,同学们提高了认识:红灯必须停!闯红灯,害人害己,必须杜绝!我们淮安正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愿我们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敬畏“红灯”,做一个文明的淮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