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借着那些老不死的势力重返帝国之后,得到的不过是他的卡洛远嫁坎利辛的消息,没有传说中的屠尽皇城,也没有书上写的杀上王宫,他单枪匹马的去了坎利辛,这点让凡多纳也震惊了:见过不要命的,没见过如此不怕死的。

  兰斯没把守卫皇城的士兵杀了个遍,因为他直接进了凡多纳的寝殿,注意,是直接,没人看见他如何进去的。林封看见兰斯的时候都呆掉了,因为凡多纳正骑在他身上,当然,只是每日一例的调戏,然后他就见凡多纳被兰斯单手领着衣领,甩了出去。

  “兰、兰斯……”林封不是想解释,只是想保命。

  “我记得,你早嫁给了我,称呼是不是该变了?”

  “?”

  写了这么多,回头才发现,原来的灵感不见了,简直蠢哭,还要凑五百字聊表歉意,真是对不住,因为作者君发现存稿箱君和剧情君私奔了,在激烈的天人交战中,作者君决定,死贫道不死道友,保持优秀高尚的节操不动摇,大家可以拍拍衣服从坑里爬起来了,索尼马三,原本觉得自己的脑洞还可以抢救抢救的,但看了许多大神的文章后,突然发现我从精神病院逃出来这么久是时候该回去了,大家有缘再见吧,把5百字凑出来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呢,小学满分作文不知道什么时候还给老师了,想想还有些小羞涩,本人原以为一入腐门深似海,从此言娘是路人,可是看到起点大神笔下酱酱酿酿,活色生香的描写,可耻地萌了,真是用情不专一,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不该在耽美大道上犹豫摇摆,可是浪荡奔放的心再也收不回来,大家相忘江湖也是极好的。讲到这里才发现严重的偏题,好吧,不用谢我,作者君剖腹自尽了,放文的是存稿箱君。话说私奔的人回来不容易,请表喷。

    六年级:李烨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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