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里一派的春意盎然,繁绿的草,密密层层的树木,配以鸟语花香,使得森林里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影子。一只成年的鹿顶着头上大丛树枯枝般的犄角,趾高气昂地漫步在森林之中。它之所以表现得如此天不怕地不怕,不仅仅因为头上使敌人忌以三分的坚硬犄角,还有它后腿的爆发速度,那可是绝大部分林中猛兽望尘莫及的速度啊!

  这次鹿来到这片青草地,正要寻找一处鲜嫩多汁的草丛,好满足自己挑剔的胃口。它有三种草不吃,一是毒草,二是干草,三是被虫咬过的草。它的挑剔程度实在让人发指,但幸运的是它至今仍未饿死,还越发壮大,看来功劳还是需归功于这个丰富而美丽的森林。

  它硕大的眼珠挑剔地寻找嫩草,终于让它找到了理想的草丛,顿即吞咽口水,正要下口咬尝。

  “慢着,别吃……”虽然声音渺小,但还是被灵敏的鹿听到了。

  “你是谁?在哪里?竟敢阻碍我品尝鲜草?”鹿猛退后两步,把头上的犄角垂下,正要作出攻势。

  “你眼睛睁得大大的,怎么连我也看不见啊?”说话的是一只灰壳蜗牛,它蹒跚地滑动身躯,挪移到一根嫩草的草尖之上,一对触角上下摆动,都长在那滩粘液般的身体之上,煞是奇怪。

  “我说你即使冲过来,也未必能用犄角刺得着我的。”蜗牛轻蔑地说。

  “呵呵,要不是我口下留情,你可能早就在我的肚子里了。可看你那恶心的模样,我怕即使把你吞下也得立即吐出来。”鹿反讥道。

  蜗牛见幸亏没有被鹿吃下,便问鹿:“我看你是从来没用过头上的犄角吧?见过你同类的角都是崩崩坏坏的,就数你的角保持得最完整,看起来就像树冠一样,就差点叶子罢了。

  “我当然爱惜我的犄角咯!一般面对敌人我都用我那擅长的奔跑逃走,根本不用犄角对付。我还要靠这角对付我一生最大的敌人呢!”鹿意思是说,他到目前为止遇上的敌人都跑不过它,对于一般的林中猛兽自是不屑一看。

  “先别说我了,你这么渺小,几乎被我吃掉,你该是完全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吧?”鹿故作关心道。

  “我虽然细小,但我还有背上的硬壳。也因为我的细小,所以才能避开被像你一般巨型的兽类践踏。”蜗牛自豪地说。

  “敢问你一句,你不觉得头上的角至今还没有用处,不是一种负担么?”蜗牛继续道。

  “虽然常常有事没事便要往到树干上打磨犄角,但我还是很乐意作这事儿,毕竟我要随时警惕那些对我身体虎视眈眈的野兽们哪!”鹿回答说。

  “可是你完全没有实战经验,该怎么运用你的角也是问题呢?”

  “唉,不是垂下头用犄角往前冲就是了,还有什么招数可使啊?”鹿一时也答不上来,毕竟蜗牛的话已刺中了他的要害,它接着问:“那蜗牛你不觉得背上的壳是一种负担?出门到哪里都要搬着自己的窝,所以你才走得这么慢。要是逃难的话,你还不被首先灭杀?

  此刻的蜗牛也是无言以对。

  突然丛林中闯出两匹野狼来,呲牙咧齿,滴着口水地朝向眼前肥美雄壮的鹿,眼露凶光。鹿知它们这是不怀好意的,但这次它没办法一下子逃离,因为其中一匹早已绕到了鹿的背后,打算前后夹击。

  鹿自恃犄角庞大僵硬,决定与二狼一搏,为的是证实自己的实力凌驾二狼;二来为了储备更多的作战经验,一味的逃亡也会力尽,有时对抗困境才能逆转局势。

  蜗牛见到此情此景也只吓得缩回壳内,对于这场即将掀起的腥风血雨充耳不闻。它不断在内心为鹿默默打气,为这个惺惺相惜的过客,渴望它能逃出生天。

  两只狼观察着鹿的一举一动,它们好奇此时的鹿为何只站着不动,也没有逃亡的意图。于是就转守为攻,打算一鼓作气咬破它的喉咙。那鹿看着前面的狼飞快向自己扑来,联想到后面的狼也必定发起攻势,于是它也如离弦的箭一样垂下头冲将上前,这犄角被鹿磨得很有些尖锐,可说是日子有功。当它的犄角刺穿了狼的肚皮的那刻。它的后脚却被另一匹狼给咬住了。撕心裂肺的痛钻出鹿的身躯,它大叫,挣扎着,想用角扭头刺那狼,却怎么也构不着。突然间另一只后腿向后一伸,那力度相当于后跃奔前的爆发力,只听见狼呜欧一声经已倒地。狼牙断裂,鲜血溢满嘴缘。可是鹿的一腿却已残废了,只剩下三只腿作支撑,那意味着它再也跑不出凌驾于其他野兽的速度了。

  但此刻的鹿似乎没有伤心绝望,它明白仅靠一种技能是难以在这环境之中生存的。如今它的确少了一种让它有效逃亡的工具——奔跑。却换来了两种能够克敌制胜的防身武器,锐利的犄角跟后腿的反弹。虽然日后鹿将会遇上更大的生存挑战。但如果对于生命失去信心,只渴望不断逃亡的话,那就永远对抗不了逆境。在这点上,鹿确实比只懂得躲藏的蜗牛优胜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