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星期五的夜晚,我和我妈走在步行街上,遐打电话过来,问我还过不过去玩,沈沈也在,还有其他的人,只是没有过来,我和我妈打了个招呼,抱着凑热闹的心态去了。
她们站在一家挺粉嫩的店门口,蹲下来试图摸到些什么,只不过沈沈的神情有几分沉重。我走过去一看,是宠物店,我表情也是一僵,遐在一旁叽叽喳喳的报怨博涵把狗牵走了,沈沈收回手,和我一起站着看。
半响,她开口道:“我想雪花了。”
说实话,我也想板栗了,不知道那肥兔还好不好。沈沈是我们班的活宝,但也只有说到雪花———她家的比熊犬才会那么悲伤。这点和我一样,都是被强迫送走的,也算是同病相怜吧。
我小心翼翼地尽量不触她伤心的点,心里却在反复思考。可能是已经过去的事,我没有流露出什么。
我只知道,我曾经养过一只兔子,它叫板栗。我总觉得自己对它不够好,恨没能将它宠上天,我拼命挽留,又哭又闹,饶是软磨硬泡,向她哀求、向她发疯,吵得鸡犬不宁,每天大吵大叫,可还是无济于事,我妈吃了称坨铁了心要将它送走,我替它打抱不平,也只去看过一次,哭成个泪人,我知道它过得不好,想接它回来,和我妈心平气和地讨论,可我妈沉默不语,我又无可奈何,恐怕是做不到了。迟了,接不回来了,留不下。
我妈总是很有道理地说只留下美好回忆,不要留恋,过去的过去了,不要去看它不要去想它。
我的椅子上挂着它的绳子,粉色带着铃铛,它还放在那,算是唯一纪念,虽然我不曾拿起。
我实在是舍不得当初那淡棕色的小背影渐渐淡去,成为留不住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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